自2023年9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第六条: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大家都在疑惑:这个“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这个人数等指标要求是否只针对建造师?还是包含资质标准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一级资质标准考核注册人员,不包括中级以上职称人、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
近日,我们登陆“四库一平台”,发现企业信息、人员信息、工程项目信息界面新增了“业绩技术指标”模块。(详见此篇:四库一平台新增“业绩技术指标”!)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为A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为A级或B级。
住建部《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明确
根据《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