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阜阳市城乡建设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阜阳监管分局联合下发《阜阳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的承保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围护结构和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电气给排水管线和设备安装、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等五个主要方面。
据介绍,以往,施工单位在建设住宅工程时,要预留和缴纳一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由这笔资金来解决。此次,我市通过试点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与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品质提升、工程质量保修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