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住建局作出一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撤销陕西景画综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景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且该公司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发布的这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显示,2017年10月,陕西景画公司向西安市住建局(注:时为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西安市住建局批准该公司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经调查,陕西景画公司在资质许可申请过程中提交了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张某的技术工人证书,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021年5月28日,西安市住建局向陕西景画公司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该公司于2021年6月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西安市住建局决定撤销陕西景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且该公司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2021年1月23日,澎湃新闻曾就陕西景画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相关资质一事刊发报道称,石富(即张某化名)所在的单位为他补缴社保,却发现他2017年9月份的社保已被陕西景画公司缴纳。石富从事的工作和建筑工程并不搭界,他也从未在建筑企业任职。
西安市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企业为员工办理首次参保时,只需在网上平台录入人员身份信息即可。针对石富遇到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很有可能是陕西景画公司冒用了石富的身份信息,用于办理建筑企业资质。该工作人员解释称,建筑企业资质对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有职称、资质和人数的要求,有的企业不达标,就会找外人的身份信息录入自己的社保系统,冒充自己企业的员工,进而骗取相应资质。
工商档案显示,陕西景画公司在2017年10月26日获得了编号为“D361082740”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该企业取得上述资质的时间,恰巧是其为石富缴纳了一个月社保的次月。
随后,石富在西安市住建局查询得知,陕西景画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中,石富的身份为拥有建筑门窗安装工证的技术工人。之后,石富又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阅得知,他“取得”建筑门窗安装工证书的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技能等级为中级,培训考核机构为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实上,石富本人并未参加、也未取得过任何与建筑有关的资质证书。
事发后,陕西景画公司相关负责人及资质的中介曾出面向石富解释称,该公司在办理资质时确实冒用了石富的信息。关于如何办理的建筑门窗安装工证书,中介刘先生称:“这个证一点含金量都没有,不用参加考试。”但他未透露具体如何办理,刘先生还表示,当时为陕西景画公司办理资质时,他主要用的是自己家亲戚的信息,他也说不清石富的信息怎么进了资质申报材料中。
在搞清事情原委后,5月27日,石富向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处室反映了身份被冒用一事。6月9日,西安市住建局作出前述《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撤销陕西景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